香港受養人簽證允許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與在香港居住、工作、學習或投資的擔保人團聚。這是維繫家庭團聚的途徑:大多數簽證持有人和居民可攜帶配偶和18歲以下的未婚子女,60歲或以上的父母也可與香港永久居民團聚。入境事務處也承認在香港以外地區締結的同性婚姻、同性或異性民事伴侶關係以及民事結合,前提是該關係已在締結地政府機構合法登記並獲得當地官方認可。根據該計劃獲准入境的家屬通常可在獲準停留期間工作或學習,這使得香港家屬簽證成為香港最靈活的簽證之一。對大多數移居香港的家庭而言,第二次申請與第一次申請同樣重要。
受養人簽證概覽
適合對象
香港居民和簽證持有人的家庭成員
符合條件的受養人
配偶、18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及(對於永久性居民擔保人)60歲或以上的父母
擔保人
獲准在香港工作、學習或投資的香港居民,或永久性居民
核心要求
真實的親屬關係、無不良記錄,以及擔保人有能力支持和照顧家庭
工作權利
大多數擔保人的家屬通常無需單獨申請簽證即可工作或學習
停留期限
通常與擔保人的連繫
移民途徑
連續居住七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權
不確定您的家庭成員是否符合資格,或您是否符合擔保人的資格?您可以查詢您是否符合受養人簽證的申請資格,或預約簽證諮詢與我們的團隊聯繫,以規劃下一步。
受養人簽證適合哪些人?
對於申請人
如果您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持有或正在申請香港居留權,受養人簽證可以讓您與他們團聚。擔保人包括根據一般就業政策(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持有就業簽證的人士,以及香港永久性居民。獲批後,大多數擔保人的家屬在獲批停留期間可以自由工作或學習,因此與家人團聚並不意味著您需要中斷自己的事業或學業。
對於雇主
家庭因素是優秀候選人猶豫是否接受香港工作邀約的最常見原因之一,而受養人簽證正是消除這種猶豫的有效方法。受養人簽證申請可以與主工作簽證申請同時提交,這樣全家就可以在同一時間移居香港。家屬配偶通常無需單獨申請即可在香港工作,這對雙薪家庭來說至關重要。從一開始就將受養人簽證申請納入招聘計劃,是公司幫助即將移居香港的員工安心定居的最簡單方法之一。
受養人簽證的資格標準
入境事務處會綜合評估申請人與擔保人的關係、申請人的記錄、擔保人的具體情況。核心標準包括:
- 符合資格的關係。申請人必須是擔保人的配偶、未滿18歲的未婚受養子女,或者,如果擔保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請人則必須是年滿60歲的父母。在香港以外地區締結的同性婚姻、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異性民事伴侶關係和民事結合關係也予以認可,前提是該關係是根據締結地的法律締結的,並已在當地主管政府部門登記,且有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並在當地仍然有效。未婚或同居伴侶若未登記身份,則需提交大量文件,我們會逐案評估,因此請在申請前與我們聯繫。
- 真實關係。申請人與擔保人之間必須有真實關係,並需提供明確的書面證據予以佐證。
- 品行良好。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對其不利的記錄,包括無犯罪記錄和無不良移民記錄。
- 擔保人的經濟能力。擔保人必須有能力供養受養人過著遠高於維持基本生活的水平,並在香港提供合適的住所。
請注意:
- 並非所有簽證持有者都能擔保受養人。某些簽證類型,例如培訓簽證,通常不允許擔保受養人,而且不同簽證類型的特定規定也各不相同,因此請先與我們確認擔保人的情況。
- 資格標準和認可的關係類別由政府制定,並會隨著政策的演變而改變。
工作和學習的權利
對家庭而言,這往往是決定性因素。持有香港就業及人才簽證或永久性居民簽證的受擔保人,其家屬通常可在獲準逗留期間就業、更換工作或學習,無需另行申請簽證。受擔保配偶無需持有工作簽證即可在香港發展事業,受擔保子女也可就讀本地或國際學校。簽證本身附帶條件,因此在您制定計劃之前,我們會與您確認擔保人類別的具體情況。
處理時間和審批
入境處會對每份受養人簽證申請進行評估,所需時間取決於文件的完整性、親屬關係證明的性質以及入境處本身的處理流程。如果受養人簽證申請與擔保人的簽證申請同時提交,則會合併審理。入境處負責處理和決定所有與此類簽證相關的事宜,處理時間由入境處設定,最終是否批准完全由入境處酌情決定。即使申請看似符合所有標準,入境處處長也有權拒絕申請,因此,一份完整且準備充分的申請資料至關重要。
受養人簽證的好處
對於申請人
- 與家人在香港團聚,停留期限通常與保證人的停留期限相同。
- 根據擔保人的類別,您在獲準停留期間通常享有工作、更換工作或學習的自由。
- 18歲以下子女在香港逗留期間可以就讀學校。
- 連續居住七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留權,無需考慮擔保人自身的里程碑。
- 申請可以與擔保人的申請同時進行,這樣全家人就可以一起抵達。
對於雇主
- 對於正在考慮舉家搬遷的求職者來說,他們的回答會更加強烈、更加迅速。
- 為新員工及其家人制定一個協調一致的搬遷時間表,而不是分階段搬遷。
- 配偶可以留在當地工作,減輕搬遷家庭的經濟和個人壓力。
- 更好的保留率,因為員工的家庭能夠安頓下來,員工就更有可能留下來。
所需資格和文件
對於申請人
受養人簽證申請需要提供明確的關係證明和擔保人的經濟能力,因此需要儘早準備。您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護照有效期需遠超您預計停留時間。
- 申請表準確無誤,並由申請人及擔保人雙方簽名。
- 證明關係的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或同等效力的文件,如果原件不是中文或英文,則需提供經認證的翻譯文件。
- 擔保人的香港身份證或簽證詳情,以及其在香港的身份證明。
- 擔保人財務狀況的證明文件,例如僱傭信、工資記錄、稅務文件或銀行對帳單。
- 在香港擁有合適住所的證明。
對於雇主
您並非受養人簽證申請的當事人,但您可以顯著增強其說服力。一份清晰的僱用證明信,確認擔保人的職位、薪資和任職期限,通常是財務證據的核心。如果公司提供住房或津貼,相關證明文件有助於確定合適的住所。如果主簽證和受養人簽證申請同時提交,我們會與您的人力資源團隊協調整個家庭的申請資料,確保申請內容一致。
一起提交還是稍後提交
家庭一般有兩種安排,兩者同樣可行。
與保證人的簽證同期遞交
| 時間安排 | 各份申請一併考慮 |
| 抵港安排 | 全家按同一時間表遷居 |
| 證明重點 | 在香港就讀,或在香港院校的大灣區指定校園就讀 |
| 最適合 | 計劃一同啟程的家庭 |
待保證人抵港後才遞交
| 時間安排 | 受養人申請待保證人身份獲批後才處理 |
| 抵港安排 | 保證人先行安頓,家人隨後抵港 |
| 證明重點 | 保證人在港的實際生活狀況,包括收入及住所 |
| 最適合 | 希望先安排住屋及學位的保證人 |
兩種途徑都不會改變入境處標準;差別在於提交資料時證明的形式。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情況建議合適的提交順序,並準備資料。
續簽和延期
受養人的停留期限通常與擔保人的停留期限掛鉤,因此延期通常與擔保人的續簽同步進行。請在目前停留期限到期前開始辦理,並在到期日前幾週提交申請。請準備好護照、延期申請表、證明關係持續存在的證據、擔保人的情況證明文件以及其他任何輔助資料,然後透過我們提交。我們會核實所有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如果全家一起續簽,我們會將所有申請合併為一個文件。
常見的拒絕原因以及如何避免
受養人簽證與擔保人的身分以及簽證所依據的關係密切相關。一旦其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簽證都會受到影響,需要立即重新審核。
分居與離婚
我們常收到分居夫妻的諮詢。由於受養人能否獲準居留取決於其與擔保人的關係,分居或離婚會立即引發關於受養人身分、子女教育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途徑等問題。解決這些問題耗時費力,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選擇會越來越少。因此,您越早聯絡我們,我們就越有時間評估與簽證相關的挑戰,並努力找到合適的解決方案。
擔保人變更或失業
擔保人的簽證通常由雇主擔保,因此,辭職、裁員或更換雇主都會改變其受養人簽證的基礎。受養人簽證申請應與擔保人的簽證申請同時進行審核,而不是之後。
如果另一位伴侶在香港工作,並且能夠接任主擔保人,那麼角色可以互換:工作夥伴以自己的名義申請,而原擔保人則成為受養人。這種變更需要提交大量文件,涉及不只一份申請,因此必須在現有簽證到期前做好充分的規劃。
首先該做什麼
請在情況即將發生變化時立即聯繫我們,而不是等到變化發生後才聯繫我們。我們會審核擔保人的類別、目前的停留期限以及每位家庭成員的實際選擇,然後準備一套準備充分、條理清晰的申請資料。所有決定和處理時間均由入境事務處決定。您可以預約簽證諮詢以評估您的具體情況。
對於申請人
申請失敗最常見的原因包括:
- 文件或申請表格不完整或不準確。
- 關係證據不足或前後矛盾,尤其是在伴侶關係中。
- 財務證明未能清楚地表明擔保人有能力讓該家庭過著遠高於維持生活水平。
- 住宿證明缺失、含糊不清或不適合家庭規模。
為了降低這些風險,請儘早收集關係證明文件,確保翻譯件經過專業認證,並確保擔保人的收入和住房狀況有清晰一致的記錄。我們會為您做好這些前期準備工作,這也是我們幫助您提交完整且前後一致的申請資料的關鍵所在。
對於雇主
風險雖小但真實存在:一份低估待遇的僱傭信,或者非正式且從未記錄在案的住房支持,都可能削弱擔保人的經濟能力證明。只需與我們溝通五分鐘,即可解決這兩個問題。
我們如何支持受養人簽證申請
從您聯繫我們的那一刻起,您將與專屬顧問對接,他/她將全程負責您的申請,從初步評估到文件準備、提交和最終取回,並在您抵達後提供支援。我們擁有豐富的家庭移民經驗,包括伴侶申請和父母永久居民申請,能夠確保您申請的類別正確,高效地滿足所有要求,並在每個階段與您保持溝通。根據我們既定的條款,服務費可能可退還,但簽證的最終決定權始終歸入境處所有。
免責聲明:我們提供獨立的移民諮詢和協助,與香港政府或入境事務處沒有任何關聯。
關於香港受養人簽證的常見問題
一般來說是的。由香港就業及人才計劃持有人以及永久居民所擔保的受養人,通常可以在獲准逗留期間就業或就學,無需另行申請。具體條件會附於簽證上,因此我們會根據您保證人所屬的類別,為您確認相關規定。
這些案件屬於較為複雜、需要大量文件的類別。在香港境外締結的某些伴侶關係可能獲得承認,而其他伴侶案件則會根據其個別情況進行評估,因此在提交任何申請之前,及早諮詢是正確的第一步。
是的。入境事務處承認在香港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同性民事伴侶關係、異性民事伴侶關係及民事結合,只要該關係是在締結地的相關政府機關登記,並在當地獲得法律及官方承認。通常的準則仍然適用,包括:關係真實、無不良紀錄,以及保證人有能力供養及提供住處予受養人。
是的。年滿60歲或以上的父母,可由能夠供養及提供住處的香港永久居民擔保。臨時簽證持有人(例如就業簽證)通常不能在此安排下擔保父母。
由於受養人的逗留期限通常與保證人的逗留期限掛鉤,因此保證人身分的任何變動都會影響整個家庭。若保證人轉換新的簽證或更換新僱主,受養人的個案應同時進行審核,而我們會一併處理這些轉換事宜。
兒童的身分取決於其父母在出生時的狀況,答案會因個案而異。請向我們提供您的詳細資料,我們將確認是否需要提出申請,若有需要,亦會為您準備。
是的。以受養人身分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可計入申請永久居民身分所需的七年年期。受養配偶或子女會按其自身的入境日期,開始計算各自的符合資格期間。
